創新科技署於2019年11月28日正式公佈如下:

創新科技署已公布向科技券資助項目預先發放部分撥款的安排。在新安排下,創新科技署會在與申請者簽訂資助協議後,按申請者的要求發放首期撥款,上限是項目獲批資助額的25%,申請者須先根據配對原則投入同一百分比的款項。餘下撥款將於創新科技署接納申請者提交的項目完成報告後發放。新安排將適用於創新科技署由2019年12月1日起接獲的申請。詳情請參閱《申請指南》

這新安排對申請者絕對是好消息,因為預先付出100%款項一直以來也對申請人做成現金流壓力。但要注意的是,申請者需投入同樣100%的款項才可取得預先資助額。意思就是在首期達到50%或以上的情況下,申請者才可以取得25%的資助上限。

相關文件:
科技券計劃 – 申請指南 – 第39項